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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社會控制概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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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廖福村; |
期刊 | 警專學報 |
出版日期 | 19940600 |
卷期 | 1:7 1994.06[民83.06] |
頁次 | 頁592-603 |
分類號 | 541.8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
中文摘要 | 警察為正式社會控制機構之首環,因此,對於社會控制之瞭解,容有必要。本文以描述法(Descriptive Approacn)歸納並闡釋美國社會控制(Social Control)發展過程、學者論點、中心觀點、及其研究方法論。 由早期羅素始創社會控制,以迄目前之通用理論,其立論廣泛,尚包含社會學、心理學、與激進等學派。提供廣大研究空間,並與犯罪學,刑事司法、偏差行為、法律社會學之研究範疇交織,成為學科之一。 社會控制重視社會秩序,其內容包括如何建立社會團體之規範、價值觀念、以至宗教、信賴、禮節、法律等之一致性(Conformity),達到控制偏差行為之目的。 社會控制分為非正式與正式控制。非正式控制包括規範、監控、信用、譴責等。一旦非正式控制無法執行時.法律為必需之策略,謂之正式控制。正式社會控制機構包括警察、法院、監獄。以及病態違法之治療機構等,與非正式社會控制互補。 社會控制研究方法可偏重規範價值之研究。亦可集中於偏差行為之反應與處置。同時,實証計量法與犯罪學、偏差行為之研究相同。經由變項、假設之設計,而解釋、預側、評估社會控制。 由於社會控制為一門既深且廣,包含各層次之學科,吾人在尋求維護良好治安之際,尤值深入探討與發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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