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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詩經.齊風》詩旨與春秋齊史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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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逸文; |
期刊 | 臺東大學人文學報 |
出版日期 | 20121200 |
卷期 | 2:2 2012.12[民101.12] |
頁次 | 頁177-224 |
分類號 | 831.18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詩經; 齊風; 齊史; 春秋; 春秋史; |
中文摘要 | 本篇研究《詩經‧齊風》詩旨於春秋齊史中地位,以歷史之角 度研究詩經,希還原詩經於周史中原貌,此為本人研究之動機。並 採用歷史法、分析、歸納法,典籍與地下文物「二重證據法」加以 考證。 本文內容分為五節,第一節前言:分述齊國之歷史、地理、闡 釋詩旨。第二節分述四段:齊哀公耽淫女色,喜好田獵,起居無 節,以致被譖,周王烹齊哀公。第三節分述二段:齊僖公之時,北 戎伐齊,齊國求助鄭國,鄭國太子忽打敗北戎,僖公欲以女嫁之, 鄭太子忽辭婚,後終無大國之助,出奔。北戎伐齊求鄭之事,齊風 不載,此事詳著於〈鄭風‧有女同車〉,此節引鄭風敘之。第四節分述三段:齊襄公隳廢倫常,與其妹文姜通淫,後文姜嫁魯桓公,桓公攜文姜如齊,桓公無杜漸之明,乃致被殺。齊襄公殺魯桓公仍嬉戲田獵,幽會文姜,後軍事政變被殺。第五節結論,齊君自哀公、僖公、襄公、桓公以來好奢侈淫佚,後上天降大癘之災,以示懲戒。詩序云:「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風」有二義(1)風化(2)諷刺之義。詩之功用乃在移風易俗,獎善罰惡。詩為歷史之眼,希借齊國詩歌與歷史興衰之弊 足為後人殷鑑,此為研究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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