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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公民陪審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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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郭逸瑄; |
期刊 | 中山女高學報 |
出版日期 | 20131200 |
卷期 | 13 2013.12[民102.12] |
頁次 | 頁91-99 |
分類號 | 587.822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陪審團; 參審制; 觀審制; Jury; |
中文摘要 | 司法上的公民陪審團,是依照法律所選出相當數目的人員,宣誓後查詢事實,基於證據而宣示真相。廣泛行之於英美法系國家,陪審制度是藉由人民組成陪審團和職業法官分工而進行審判的一種制度。關於事實問題之判斷由陪審團決定,而訴訟指揮、證據能力取捨、法律解釋與適用等,由職業法官為之。 我國司法院為提升司法之透明度,推動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參考德日韓等國家移植陪審團制度之經驗,於2012年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將專業法官制融入平民化的集體討論及跨領域代表,對於特定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從單獨由法官族群所認定,希望能連結人民對於法之意思和情感,使人民之正義意識融入司法,以獲取公正判決,讓司法成為人民正義共識的屏障,而非戕害人民正義的幫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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