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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由專利之進步性核駁探討專利說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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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戴明澄; | 書刊名 | 新新季刊 |
卷 期 | 37:4 2009.10[民98.10] |
頁 次 | 頁112-121 |
分類號 | 440.6 |
關鍵詞 | 核駁; 進步性; 顯而易知; 易於達成;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一創新技術欲取得專利權,須具備申請專利之新穎性、進步性及實用性三個要件,進步性為取得專利權的必要要件之一,在專利申請階段,若因「進步性」要件不符而遭主管機關核駁,其理由至少包括顯而易知與易於轉用,且至少結合二個以上的先前技術引證資料。所以,專利說明書之創作說明必須要充要揭露該申請案的技術特徵,而且能支持專利請求項的權利範圍,兩者的因果對應關係要明確。撰寫專利說明書之專利工程師,必須與研發工程師分工合作,並達技術及智權法務互補之功效,如此,才能針對因「進步性核駁」之專利申請案,作出符合申請人整體利益的答辯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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