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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名 | 萬曆中後期密揭制度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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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游仲賢; | 書刊名 | 史匯 |
卷 期 | 10 民95.09 |
頁 次 | 頁255-268 |
分類號 | 626.7 |
關鍵詞 | 密揭; 揭帖; 葉向高; 申時行; 王錫爵;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中文摘要 | 《明史•職官志》談到内閣可以上給皇帝有十種,分別為題、奏、表、講章、書狀、 文冊、揭帖、制對、露布與譯。 而本文談到密揭是《大明會典》等官書沒有紀錄,卻活躍於明代中晚期一項上奏的 方式。它是由揭帖演化而來,所以在行文規格上跟揭帖相似,但與揭帖不同的是多了密 封這套手續,以防有心人士趁機窺伺裡面的内容。 本文研究的萬曆朝主要以中後期為主,亦即萬曆十一年到萬曆四十二年為止(1583-1614)。以這段時間作為斷限的原因:第一,以内閣官員擔任時間作為區分,方便做細微 的觀察;第二,閣臣的#疏,現有觀察到的王錫爵與葉向高都有密疏與密揭的詳細内容。 萬曆年間,密揭對於政局上有相當大影響,它可以讓原本朝廷決定的政策予以改變; 相對的,因為講究隱密性,故它的殺傷力可以讓上奏的人必須辭官:當申時行和王錫爵 遇到別的官員將密揭的内容揭發後,引發了朝廷的政爭,他們就必須為此負責而辭官。 不過,這也突顯出密揭不密的問題,於是在崇禎年間,盧象昇上奏請求加強它的隱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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