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來源資料
頁籤選單縮合
| 題 名 | 大陸《保險法》關於保險受益人規定之評析=Reference to the Beneficiary of the Insurance Law of Mainland China |
|---|---|
| 作 者 | 王重陽; | 書刊名 | 展望與探索 |
| 卷 期 | 3:8 民94.08 |
| 頁 次 | 頁87-95 |
| 分類號 | 587.5 |
| 關鍵詞 | 大陸保險法; 保險受益人; 保險受益權; 被保險人; |
| 語 文 | 中文(Chinese) |
| 中文摘要 | 大陸《保險法》於1995年公布施行,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不久,於2002年配合修正,為因應市場開放的需要,其內容多集中於保險業法,惟攸關大陸人民之保險契約法則未修正,而對保險制度發展有重大影響之保險受益人制度亦未配合修改;尤其是保險受益人概念之適用範圍、受益人之指定與變更、被保險人同意之取得、保險受益權之喪失等問題,在實務與學界爭論已久,造成保險業與投保大眾莫衷一是,更讓不肖保險業務員上下其手,讓投保大眾誤保險為賭博,對未來人壽保險市場產生負面的影響,並有礙保險市場的健全,因此本文擬借用先進國家及我國保險契約理論,對於大陸保險受益人之立法提出探討。 |
本系統中英文摘要資訊取自各篇刊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