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分析
相關文獻
- 我國政府在英美國內法上之地位
-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 for Oil Pollution
- 中、美、英三國教師組織之比較研究
- 簡介英美法之懲戒性損害賠償
- 陳英士與居正的革命情誼
- 創造新服務價值的--英孚美
- 英美兩國社區學院之比較分析
- The Connection between ASL Narration and English Writing in Deaf Students
- Are They Really Using English?--A Methodological Approach to Small Group Work
- 科學--技術--社會(STS)教育簡介
頁籤選單縮合
題名 | 我國政府在英美國內法上之地位=Legal Status of the R.O.C. Government in the Domestic Law of the U.S. and the U.K. |
---|---|
作者 | 傅崐成; Fu, Kuen-chen; |
期刊 |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出版日期 | 19940600 |
卷期 | 23:2 1994.06[民83.06] |
頁次 | 頁75-140 |
分類號 | 579.112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美; 英; 國內法; |
中文摘要 | 中美雙方雖已於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正式斷絕外交關係,美方並在其與中共「建交公報」中宣稱:中共政權為「中國惟一合法政府」,「中國只有一個,且臺灣為中國之一部份」;因此,美方實已「撤銷承認」在臺灣之中華民國。但是,中華民國政府實際上仍然是美國若干現存有效條約及行政協定之當事國政府。目前我政府若干官員及民間若平學者所謂中美雙方只能簽訂「行政協定」而不能締訂「條約」之說法,實屬錯誤。事實上,只是美方為求行事便利而要求以「行政協定」方式簽約,避免以嚴格定義之「條約」來進行雙方協議安排耳。此種規避,純係政治上為免過度刺激中共而採之措施。 |
本系統之摘要資訊系依該期刊論文摘要之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