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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淺談政府出版品著作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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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全祿; |
期刊 | 研考雙月刊 |
出版日期 | 19980400 |
卷期 | 22:2=204 1998.04[民87.04] |
頁次 | 頁23-29 |
分類號 | 020.231 |
語文 | chi |
關鍵詞 | 政府出版品; 著作; 著作人; 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 利用人; 政府機關所隸屬之公法人; 受雇人; 出資人; 重製; 改作; 編輯; 合理使用; |
中文摘要 | 政府出版品,究其內容與性質,大多屬於「著作」之範圍,受著作權法之規範與 保護,而於國內外要求尊重著作權之時代趨勢下,政府在建置政府出版品之管理制度方面, 首應重視其所涉及之著作權問題,準此,本文從下列四方面來說明:一、著作的定義:政府 出版品除法令、公文及其翻譯物或編輯物外,大都屬於「著作」享有著作權。二、著作人之 約定:政府機關如何與受雇人或受聘人約定成為「著作人」之方式及應行注意事項,為本文 申論之重點。三、著作權與利用行為之互為觀察:一方面政府出版品所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著 作財產權,其權利內容包括那些;另一方面,政府以重製(印製、出版或發行)、改作(改 寫或翻譯)、編輯(或建資料庫)或網際網路等方式利用他人著作時,其利用行為如何避免 侵害他人著作權,亦相當重要。四、合理使用:本文歸納政府出版品適用合理使用條款之可 能方式,並引伸合理使用應遵循之標準,提供實務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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